PN,公稱壓力,Definition of nominal pressure。
定義:
與管道系統元件的力學性能和尺寸特性相關、用于參考的字母和數字組合的標識。它由字母PN和后跟無因次的數字組成。
注1:字母PN后跟的數字不代表測量值,不應用于計算目的,除非在有關標準中另有規定。
注2: 除與相關的管道元件標準有關聯外,術語PN不具有意義。
注3: 管道元件允許壓力取決于元件的PN數值、材料和設計以及允許工作溫度等,允許壓力在相應標準的壓力溫度等級表中給出。
注4: 具有同樣PN和DN數值的所有管道元件同與其相配的法蘭應具有相同的配合尺寸。
PN的定義來自標準 GB/T 1048-2005 《管道元件PN(公稱壓力)的定義和選用》 ,并被各管件和管材標準中加以引用。GB/T 1048-2005 為修改采用 ISO/CD 7268:1996 Pipe components -- Definition of nominal pressure,比原標準增加了一句“注:必要時允許選用其他PN數值”,即在規定的PN系列外,可以使用其它的PN數值。
新舊描述:
PN的定義描述在 GB/T 1048-2005 和 被替代的 GB/T 1048-1990 管道元件公稱壓力有很大不同,這既是目前各標準和實際市場應用中公稱壓力的PN表示混亂的根源所在,也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需要逐步規范的問題。相比新舊兩個標準的PN定義,主要修改內容如下:
1. 按 ISO/CD 7268:1996 和 BS EN 1333:1997 《管道元件PN的定義和選用》 重新定義了 PN (公稱壓力);
2. 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公稱壓力的標記方法,刪去了PN數值后的單位 MPa,明確了PN(公稱壓力)只是“與管道系統元件的力學性能相關、用于參考的字母和數字組合的標識”的基本概念,并在注1中進一步說明了字母PN后跟的數字不代表測量值,不應用于計算目的;
3. 修改了公稱壓力系列的表示方式,例如原標準中的PN 4.0 MPa,現標記為:PN40。并對PN系列的數值進行了簡化,刪去了原標準中 ISO/CD 7268:1996 未列入的非常用的公稱壓力數值,例如:PN 0.05、PN 0.1、PN 0.4、PN 28.0、PN 335.0(MPa)等。
新舊PN標記數值相差10倍,如老標記 PN 4.0 MPa 與新標記 PN 40 等同,因此,有人認為新標記的數值相對老標記的單位MPa,可以理解為bar。實際在新定義中,明確說明了PN后的數值不能代表量值,沒有單位量綱,如果在數值后加上壓力單位bar,則是錯誤的PN標記方法,如:PN 40 bar 是不規范的標識,違背了 公稱壓力 PN系列 的定義。
PN 系列:
PN數值應從以下系列中選擇:
DIN系列 ANSI系列
PN 2.5 PN 20
PN 6 PN 50
PN 10 PN 110
PN 16 PN 150
PN 25 PN 260
PN 40PN 420
PN 63
PN 100
注:必要時允許選用其他PN數值。
引用現狀:
HG/T 20592 ~ 20614 2009年版PN系列(歐洲體系)管法蘭、墊片、緊固件標準是對1997版系列標準的修訂,其PN系列的表示方法已按照 GB/T 1048-2005 進行了規范,不再使用帶MPa單位的PN系列標記。
GB/T 9112 ~ 9124 2010年版的系列法蘭標準是對2000年版系列標準的修訂,其PN系列的表示方法已按照 GB/T 1048-2005 進行了規范,不再使用帶MPa單位的PN系列標記。
JB/T 系列管材、管件的標準,由于。
以上的混亂正是引起社會上使用“PN”標記公稱壓力混亂的根源,由于公稱壓力PN系列和公稱尺寸DN系列需要組合使用,并在具體的標準中才會對實際的允許壓力、內外管徑、壁厚等進行規定,因此在實踐中,法蘭在使用PN和DN標記的同時,應注明完整的含年號的標準編號,這樣可以避免使用中混淆和困惑。
在一段時間內,當一些老標準還未完全退出市場的情況下,PN標記可按實際標準中引用的公稱壓力標記方法,舊的按舊標記,新的按新標記來過渡,由于舊標記中有單位MPa,因此可據此來分辨PN標記的含義。注意,新的PN標記切不可自作主張的在數字后加上單位 bar。